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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餐厅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 编辑:徐金佩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7-07-29

招标单位:许昌学院附属中学

招标项目: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学生餐厅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提高我校学生餐厅的供餐质量、树立附中社会形象,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报请上级批准,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以招标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管理规范、信誉好、业绩优良的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我校学生餐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餐厅简介

1、我校学生餐厅一层,就餐面积1000余平方米,在校学生1200人左右。

2、餐厅配置

基本设施齐全:天然气灶、大型厨具设备、餐桌椅、洗刷消毒等设施。

二、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投标条件

1、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的社会餐饮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有学生集体餐饮经营服务经历,以往经营中没有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具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具有大局意识、微利意识、奉献精神的爱心餐饮公司。

3、餐饮经营各个环节制度规范,文字表述清楚,制度具有指导日常餐饮操作、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洗刷消毒、天然气使用、机械操作、添加剂使用等的针对性。

4、具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员工餐饮工作经验丰富,思想品质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5、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一定的经营理念,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为学校发展、提升餐饮质量贡献力量的思想。

四、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中标经营者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经营协议,中标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2、经营者负责餐厅的保洁工作。

3、经营者所用员工自行招聘,一切经济责任、人员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4、学校有权利配合经营者管理食堂,对服务质量、饭菜价格、卫生、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未中标的招标结束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私自转让,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处理意外事故。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带企业税务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介绍信,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9日---7月31日(截至下午5点)

2、报名地点: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总务处

3、报名电话:

俎志永13938918023

孙永铎 13903742891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