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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编辑:李峰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0-06-12

各中心校、初中学校:

为保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许昌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生条件

2017年小学毕业,被初中录取后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并在该学校参加中招报名。国网学籍必须在报名学校内属2017级,且无学籍变动。

二、认定程序

1.审核: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指派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普通高中分配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学生分类登记造册,各种证明材料存档一年备查。

2.公示:审核后的分配生名单要在本班级内和校内分别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公示报告和名单在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封档留存一年备查。

3.备案: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分配生资格登记入网。各学校出具《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附学校审核公示后合格的分配生名单),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中招考试前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各中心校、初中于6月18日前电子档发至dcqjgz@163.com邮箱,纸质盖章签字后送至教育局1127房间。

三、有关要求

各初中学校校长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分配生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执行资格审查办法,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分配生资格核查登记和公示工作,积极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享受分配生的资格,并对校长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

附件1: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

2020年6月9日

附件1:

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

****教育局:

我校2020年中招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于**月**日至**月**日进行,分配生名单已于**月**日至**月**日在校内******(场地)和各初三班级教室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学生和家长提出异议。经过学校核查确认,今年我校共有****名学生符合分配生资格,名单附后,特此报告。

附件:******学校2020年中招分配生名单(共**人)

校长(签字):

****学校

**年**月**日

附件:

******学校2020年中招分配生名单(共**人)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中招考号

学籍号

备注



















































































































注:此名单应从中招管理系统中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