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附中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二、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酗酒、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及可疑人员严禁进校。
三、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引导其限速停放到指定地点。
四、本单位教职工及临时工使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五、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携带的可疑物品应进行查验,防止校园财物被盗。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六、上课期间,大门上锁,做到门开人在。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出具的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方可离校。
七、如有人拿校产外出,必须让其拿出主管领导的批条并留存门卫室备查,方可让其离开学校。学校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八、上学和放学期间,值班教师和领导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九、学校门卫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卫工具。保安人员要佩戴标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影响工作。
十、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时到位,确保每天24小时门卫工作岗位值班不间断。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