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东教〔2018〕61号
关于评选东城区“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中小学: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导师和引路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级管理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成绩和经验,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典范,促进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在我区中小学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德育工作者和学生精神关怀者的光荣形象,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家庭、社会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帮助学生逐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爱国情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积极参加班主任培训,教学成绩突出。所带的班级班风正、学风浓。班级学生辍学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无学生违法及严重违纪现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无安全事故发生,无一例家长、学生投诉事件。
4.全面掌握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育人过程中能较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现代信息技术,积累系统经验,形成工作特色,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
三、名额分配
实验学校小学部6名、学府街小学4名、兴业路小学3名、新东街小学3名、学院附中4名、实验学校初中部4名、文达学校1名,半截河中心学校2名、邓庄乡中心学校15名、将官池中心学校11名(含民办学校)。
四、评选要求及上报时间
1.评选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层层推选,优中选优,逐级上报。通过评选,为全区教师树立起学习榜样,达到提高全区班主任工作水平的目的。
2.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在上报评选结果前,要在本单位对推荐的人员情况予以公示,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各中小学要对推荐对象以第三人称方式总结其班主任工作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连同推荐登记表、推荐汇总表(含WORD格式电子文档)、公示报告于2018年6月22日前上报教育局。(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附件:1、东城区“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
2、东城区“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东城区“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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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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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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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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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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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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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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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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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主任 工作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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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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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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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校长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中心学校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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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城区“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
单位(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