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许昌市关于2018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许东教《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法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立足实际、考虑全局,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协调均衡和科学发展,现结合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实际情况,公布我校2018年辖区内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区划分
清潩河以东、魏武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二、认定条件
1.学区内小区及社区居民(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小区户口的)。
2.许昌市区以外的县市区人员,在学区内购买房产(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的。
3.许昌市区户口居民,在学区内购买房产(有房产证或购买合同,能提供现居住小区居住半年以上证据)的
4.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洲路以西、陈庄街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到学院附中登记后,经东城区教育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四、报名地点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教务处
五、报名登记要求
1.携带一寸照片两张
2.携带户口本、父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产权证名字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暂住证、居住证(市区居民提供现居住小区居住半年以上证明)等证件到校审核、登记报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需提供户口本、在学区内的正式租房合同、居住证、父母一方正式务工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允许到务工所在地的借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