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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校级模范班主任评选细则

作者:来源: 编辑:徐金佩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9-05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校级模范班主任评选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工作,使一大批教育思想先进、富有教育艺术、教育经验、教育实绩显著的班主任脱颖而出,鼓励广大教师敬业乐学,多出成果,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表彰和树立典型,加快班主任教师成长的步伐,特制定我校校级模范班主任评选细则。

二、评选范围

1.在职在岗班主任,在我校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

2.原则上,上年当选的模范班主任,三年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治班,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教育思想端正,具有科学的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全体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师生关系平等、民主、和谐。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3.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能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能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减轻课业负担。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4.积极树立良好的班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形成班集体的正确舆论,凝聚力强,班风正。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面向全体学生,切实有效地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教材,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无“三乱现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事故发生;体卫工作达标,防近视工作效果显著;班内学生能严格遵守《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

6.努力学习,勤于实践,注重调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工作富于开创性。有典型的经验和较突出的成效,对校内班主任工作有指导作用。

四、评选办法

1.民主测评(占总分的20%);

2.各项常规检查(占总分的30%);

3.学年获得的流动红旗总数(占总分的20%);

4.教学成绩(占总分的30%)。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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