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附属中学
岗位变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许昌学院附属中学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次竞聘上岗工作。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豫人社事业[2012]5号)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原则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册的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可参与竞聘。
(二)实施原则
1.坚持空岗补缺、按岗竞聘、学用一致、人岗相适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3、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
二.岗位任职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4. 符合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5. 承担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及管理服务工作且完成相应工作量。
6. 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一)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空岗竞聘条件中,凡5级岗、6级岗、8级岗、9级岗聘任,必须在下一岗位时其职称聘任年限达到3年以上。
(二) 设岗将按以下原则顺序依次执行:
1. 按照职称评审的聘任时间,早聘任者进入高一级岗位,依次类推。
2. 如出现并列现象,则按照工龄确定,早参加工作者优先进入高一级岗位。
3. 如再出现并列现象,则按照是否在教学一线确定,班主任、教学一线者优先进入高一级岗位。
4. 4、以上三条,如再出现并列现象,则按照年龄确定,年长者优先进入高一级岗位。
(三) 岗位聘任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灵活调整。
四、方法程序
1.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依据职代会通过的方案,对应聘者组织考核,公开选聘,并公示选聘结果。
2. 按照所聘岗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 报送上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五、组织领导
根据《许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特成立本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组长:崔俊平
副组长:陈敏 海平 俎志勇
成员:徐金佩 刘永胜 周国建 罗晓存 孙永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金佩
六、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实施方案》,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对竞聘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是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