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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 编辑:徐金佩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5-16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许教师【2018】32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师德专题教育活动,以下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开展“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师德专题教育活动,是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教育系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以此强化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自觉践行教师誓词,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真正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实施对象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全体在岗教师

、考核内容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不得未备课、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3.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注意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行,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活动内容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学期一次

2、学校开展评选最美教师、师德主题演讲比赛、师德征文等活动

、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相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7-9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60%。

组长:崔俊平

副组长;海平  陈敏  俎志勇

成员:徐金培 刘永胜 周国建 罗晓存 孙保卫 孙永铎 胡建国 李晓华 李静 胡潺潺 周俊英 李永生等中层领导及教师代表

(二)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考核小组对照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

(三)组织评议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其中86-100分为A等,76-85为B等,61-75为C等,60分及以下为D等。

(1) 教师自评20分。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许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

(2)学生评(30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进行,任课教师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3)家长评(20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家长中进行,任课教师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家长进行评议。

(4) 考核小组评(30分)。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对教师逐个打分。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

(5) 综合评定等次: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评价结果最终提出综合考核等次意见。

(四)备案存档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师德考核等次。学校考核小组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师德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师德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为A等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师德考核为D等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许昌学院附属中学

2018年4月17日